西方现代绘画欣赏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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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主义的起源——后印象主义绘画 六、走向纯抽象——俄国前卫艺术
二、分解与重构——立体主义绘画 七、理性与秩序的天地——荷兰风格派
三、色彩的抒情——野兽主义绘画 八、梦幻的世界——超现实主义艺术
四、心灵之火的闪烁——表现主义绘画 九、美国的欧洲梦——抽象表现主义
五、速度之美的展现——未来主义绘画 十、万花筒:流派纷呈新气象——波普及其之后的绘画
附:名作欣赏 返回:作品一览

三、色彩的抒情——野兽主义绘画

  野兽主义(Fauvism)是自1898至1908年在法国盛行一时的一个现代绘画潮流。它虽然没有明确的理论和纲领,但却是一定数量的画家在一段时期里聚合起来积极活动的结果,因而也可以被视为一个画派。野兽派画家热衷于运用鲜艳、浓重的色彩,往往用直接从颜料管中挤出的颜料,以直率、粗放的笔法,创造强烈的画面效果,充分显示出追求情感表达的表现主义倾向。野兽主义得名于1905年巴黎的秋季沙龙展览,当时,以马蒂斯为首的一批前卫艺术家展于同一层厅的作品,引起轩然大波。有人形象地将这些画称作“一罐颜料掼在公众的面前”。而那位后来创出“立体主义”名称的《吉尔·布拉斯》杂志的记者路易·沃塞尔,则突发灵感地想到了这一恰也合适的名称。他在那个被刺目的色彩弄得喧嚷不已的展厅中央,发现马尔凯(Albert Marquet)所作的一件具有文艺复兴风格的小型铜像,不由得惊叫起来:“多那太罗被关在了野兽笼中!”(多那太罗系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杰出雕塑家:笔者注)。不久,这一俏皮话便在《吉尔·布拉斯》杂志登出,而“野兽主义”的名称也很快被广“泛地认同。翌年当“笼子”里的“野兽”倾巢而出,举行一个接一个惊人的展览时,野兽主义则已是影响巨增,势头高涨了。这一初含讽刺意味的名称,后来也逐渐失去了它的贬义。


  
《带绿色条纹的马蒂斯夫人像》,马蒂斯作,1905年,油画,40x 32厘米,哥本哈根美术馆藏。



  野兽主义运动中最核心的人物是马蒂斯(Henri Matisse,1869—1954)。他与毕加索一起被视为20世纪法国画坛上的两位最重要的艺术家。马蒂斯出生于皮卡地的小镇勒·卡多。他那做商人的父亲本来期望儿子将来当律师,因而马蒂斯在念完高中后,便进入巴黎的一所法律学校学习。后来他回到故乡,在一个律师事务所充当书记员。假如没有1890年那次患阑尾炎住院的经历,他也许怎么也不会想到要去当一名画家;他的母亲为了让他在手术后康复阶段的病床上消磨时光,给他带去了颜料、画笔和一本自学绘画的手册。没想到这些东西竟然让马蒂斯从此象着了魔似地对绘画痴迷起来。出院后他便开始在昆廷·德·拉图尔学校素描班上夜校,后来,总算得到其父亲的允许到巴黎学画。他先是人朱利安学院,随古典派画家布格罗学习。1892年,他报考巴黎美术学院,落第后被著名象征派画家莫罗看中,收入自己的画室。莫罗当之无愧地是第一位现代艺术教育家。马蒂斯一生都忘不了这位恩师的教导,多少年后,只要一提到莫罗的名字,他的眼睛就会湿润。1898年,他首次在全国协会沙龙展出作品并获得成功。他的早期绘画曾受到毕沙罗、西涅克、塞尚、高更等人的影响。在经过了几种风格的尝试之后,他于1905年前后最终确立了自己的绘画风格。他通过主观的色彩而不是光和影来描绘物象。他说:“我把色彩用作感情的表达,而不是对自然进行抄袭。我使用最单纯的色彩。”他作画,偏爱用平涂的画法。他把绘画视为平面的装饰,而有意减弱画面的深度感和物象的体积感。同时,他根据感情的需要,将高纯度的平面色块在画中组合,使其形成冲突对比或平衡和谐的关系,产生音乐般的节奏。他的画,造型极其简炼,线条弯曲起伏,笔法轻松流畅,散发着儿童般的天真稚趣,萌发着生命的朝气。他的画,往往传达着某种欢快的情感,给人以视觉的享受。

  《带绿色条纹的马蒂斯夫人像》充分反映了马蒂斯野兽主义画风的特点。虽然此画的色彩极其浓重和强烈,但整个画面却显得十分沉静。这里的色彩完全是主观感受的产物,而绝非客观的如实模仿。据说,马蒂斯夫人曾身着黑衣摆好姿势地让他写生,可他所画出的,却是色彩鲜艳到极点的红衣人物肖像。在这幅画中,马蒂斯在人物面部的正中央画了一道绿色粗线;这条线成了全画的核心。不仅整个脸部的造型结构紧紧依附着这道绿线,而且,画中诸多要素都是靠这道线而得到统一和平衡。假如没有这道线,整个画面似将松散不整;正是靠着这条绿线,那黑色的双眼和双眉才不至于显得过分强烈,而那黑色的头发和绿色的衣领才得以衔接起来,脸才得以被妥善地“放在”了头发与衣服之间。这道绿线,还将头像与绿色的背景联系起来,使头部不会因为其一道道的红色和橙色块面,与绿色背景拉开距离,而破坏画面的平面感。为了强化这种平面感,画家有意地把画面左侧的背景画成橙色,从而将其拉到画面的前面,使我们觉得在背景与头像之间并没有距离。画中红绿两色的强烈对比,产生耀眼的闪烁效果,使画面充满了纯绘画性的魅力。画一个沉静的头像,会生出这样丰富的视觉效果,而这种效果竟是靠着精心地经营不同的色面而取得,这不得不让人惊叹马蒂斯驾驭色彩与笔触的超凡本领。



  
《生活的欢乐》,马蒂斯作,1905—1906年,油画,174x238厘米,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梅里恩·巴恩斯基金会藏。



  《生活的欢乐》也许是马蒂斯漫长的艺术生涯中最重要的作品。这幅画,比他的其他作品更为清楚地体现出野兽派绘画的特质。画中平涂的色彩、弯曲起伏的线条以及那些富于原始稚趣的人体造型,显示出高更的影响。甚至连画中的主题——人在大自然中的生活状态,也让人联想到高更在塔希提岛所向往的那种理想生活。其实,这幅画直接源于马蒂斯1905年夏季在西班牙边界附近的柯里欧尔渔村的生活,它同时也与多少世纪以来一直在欧洲人头脑中萦绕的,摆脱尘世丑恶与烦恼的神秘乐园——阿尔卡迪亚乐土的古老梦想,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

  在这幅画上,马蒂斯描绘了他汜忆中柯里欧尔附近森林中某个空旷·地的景色。画面的远景是深蓝的大海,近景的海滩及草地上,点缀着各种姿势和动态的人体。画中人物的造型.让人联想起希腊瓶画上的人物形象,以及修拉的《大碗岛上的星期天》中倦怠无力的巴黎人的姿态,这幅画看起来象足信笔勾画.实际上却隐含着画家对于欧洲造型艺术中古老传统母题的深刻理解。画中的一个个形象,使人联想起一长串欧洲画家笔下酒神巴克斯狂欢闹宴的画面——从贝尼尼、提香,到鲁本斯、普桑,再到华托及安格尔、

  这幅画的富于革新性的地方,是对形象的高度简化的处理。早在马蒂斯在莫罗的画室做学生的时候,他的老师就对他说:“你是为简化绘画而生的。”在这个画面上,凡是可以简化的东西,都已被马蒂斯彻底简化了。他舍弃了对形体繁琐的刻画,放弃了明暗和体积的塑造,。所有形体都以平涂的色面和几笔轻盈流畅的曲线来表现,似乎对人们讲述着绘画的真谛:绘画,就是在一块平面上,有韵律地安排线条和色彩。画中扭曲的形体与蜿蜒起伏的曲线,显示出与新艺术运动的某种联系;在画面的最左边,那个被常春藤所缠绕的、水蛇形的女人体,看起来不象一个人而更象是一座新艺术风格的台灯;而右边前景的一对拥抱、热吻的情人,则似乎是共有着一个头部。画中的色彩也得到厂自由而简化的运用。画家将自然物象杂芜的色彩进行高纯度提炼,并将平涂的色块根据某种内在的需要进行组合、对比,使之产生音乐般的节奏。画中纯净而明亮的色彩,表现出画家的精神世界与自然的内在和谐。

  这幅画充满着抒情性,反映了马蒂斯绘画的表现主义倾向。马蒂斯曾说:“我所追求的,最重要的就是表现”。而对所谓的表现,他解释道:“表现,在我看来,并不是由人的面部表情,也不是通过一个强烈的动态所反映的激情所组成。我的画面的整个安排是富有表现力的。人物或物象所占有的地位。他们四周的空白,比例,都起着作用。所谓构图就是把画家要用来表现其情感的各种因素,以富有装饰意义的手法加以安排的艺术。”(赫伯特·里德著《现代绘画简史》.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79年,第25页)。在这里,马蒂斯其实是要通过色彩、线条、形体来组织一个传达着某种欢快情感的画面。对他来说,那些绘画性的要素给他带来无穷的快意,他要将那种令人喜悦的清新感通过他的画传达给观众。


  
《红色中的和谐》,马蒂斯作,1908—1909年,油画,180x246厘米;圣彼得堡艾尔米塔什博物馆藏。




  一次,当一位夫人造访马蒂斯的画室时,对其一幅绘有女人形象的画评论道:“这个女人的手臂肯定太长了。”而马蒂斯则彬彬有礼地答道:“夫人,您错了,这不是一个女人,这是一幅画。”一幅画,不需要和我们所见的世界完全等同,它町以更多地具有装饰性及绘画性,这是马蒂斯对绘画的看法。他虽然和毕加索一样,始终未放弃对自然物象的具象性描绘,没有真正地走到抽象,但是。他画中的母题本身,对他来说却往往没有多大的意义。母题,只不过是他借以构成画面和组织色块与线条的材料而已。他并不指望他的画表现重大的事件或深奥的哲理,他深信这不是画家所要做的事情。他所追求的,是通过纯绘画性的要素,如简洁的形状、弯曲的线条和平涂的色面,来营造宁静安谧的画面气氛,使人看着画觉得舒畅惬意、轻松愉快,给人以视觉的享受。对此,他有一段非常著名的话:“我所梦想的是一种平衡、纯洁、宁静、不含有使人不安或令人沮丧的题材的艺术,对于一切脑力工作者,无论是商人或作家,它好象一种抚慰,象一种镇定剂,或者象一把舒适的安乐椅,可以消除他的疲劳。”(赫伯特·里德《现代绘画简史》,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79年,第27页)马蒂斯是要让观者通过视觉感受的愉悦而得到心灵的安宁。他要为那些难以摆脱生活中烦恼的人们,在艺术的天地里营造一座无忧宫,使他们精神得以解脱,暂时远离尘世的喧嚣-与纷扰,而得到美的慰藉。

  《红色中的和谐》是马蒂斯成熟期的代表作。画中描绘了一个室内的场景,其中有精心布置的桌子、衣着整洁的女佣、鲜艳的桌布和墙纸、两把椅子和一扇窗户;通过窗户,画家还描绘了一片室外的自然景色——绿色的草地、黄色的花朵、几棵树和一所房子。然而马蒂斯并没有将这些物象,画得与它们在自然中实际的模样相符合。为什么要相符合呢?——“这是一幅画。”

  在这里,画家以一块高纯度的红色平面,限定了整个房间内的空间。他把室内三度空间的物象,全都描绘在这块二度空间的红色平面上。他把蓝色的纹样分布在桌布和墙面上,从而在这红色平面上清楚地将那水平的面和垂直的面区分开来。值得注意的是,他在形态的表现上采取一种图形类比的方法。我们在画上看见,窗外的屋顶,与那把椅子形状相类似;花园里树木弯曲的枝丫,与桌面和墙壁上鹿角形花纹相呼应;而桌布上的花梗与女佣的头发,则用的是同一种简略的线条。如果说塞尚是将装饰纹样的布当作静物的背景来画,那么,马蒂斯在这里则是将整个画面的物象,都当成了装饰纹样来处理。

  画面的色彩极其有限,且基本上都是纯色。高度精炼的色面组合,使该画获得强烈的色彩效果。马蒂斯的简化天赋,在这里得到了充分显示。他曾说:“色彩从来不是数量的问题,而是选择的问题……色彩的泛滥造成了色的无力。然而色彩只有经过精心安排,只有符合艺术家的强烈情感,才能得到充分的体现。”在这幅画上,室内的红色构成全画的基调,窗外的蓝和绿色与它形成对比。而窗框的黄色和橙色,则使这一对比稍稍地得以缓和。窗外房子的粉红色,与室内红色相呼应,而室内桌布、墙纸上花纹以及桌上水果的色彩,则与窗外蓝天、绿地、黄花的颜色相谐和。纯净的色彩,使这幅画显得明丽而静雅。尽管热烈的红色在画上占据绝对的优势,但冷静的蓝色却仿佛是一个休止符,使画面色彩的情绪回落下来。全画给人以梦幻般清纯、宁静的感受。观赏这幅画,如果只是看黑白的图片,那将一无所获。


  
《塞纳河畔的采石场》,弗拉芒克作,1906年,布面油画,65x54厘米,巴黎,私人收藏。



  在野兽派画家中最为狂放不羁的是弗拉芒克(Maufice de Vlaminck,1876—1958)。他出生于巴黎,童年是在巴黎郊外贫困的环境中度过。他的父母都是音乐师,颇有吉普赛艺人的个性。他们根本不把教育儿子当一回事,而是听任自行其事。这使弗拉芒克自小养成了率直乐观的平民趣味。他喜欢远足或骑自行车,到乡村玩耍,参加体育聚会……世间的一切都使他高兴。他的父亲有北方血统,祖辈大多是荷兰水手,或是佛兰德斯的农民。他继承了祖辈的强健体魄,以及热爱自然、和蔼亲切的禀性。他兴趣广泛,不仅喜欢音乐和绘画,还能写小说,还会干农活。十六岁时,他到夏特自谋生计,靠当自行车赛手和季节性地给人拉小提琴糊口。1898—1900年他在法国军队服役。在役满前夕回巴黎休假的途中,他在夏特遇见当地的画家德兰。二人志趣相投,决定在一起工作,于是便在夏特岛上合租了一个废旧的小酒馆作为画室。就是在这里,他们创建了作为野兽派源泉之一的夏特画派。德兰曾在回忆二人的这段交往时写道:“终日沉浸在色彩之中,谈的都是关于颜色的话和使颜色具有生命的太阳。”这个时候,凡高的绘画对于弗拉芒克产生重要的影响。1901年春,他在乔纳画廊观看凡高作品回顾展时,竟然激动得大声叫嚷:“我爱凡高胜于爱我的父亲!”

  在绘画上他追求自由。他对传统不屑一顾,以从未去过卢浮宫而自我夸耀。他说:“参观博物馆会使个性变劣,就象与神父的亲切交谈会使你丧失自己的真诚一样。”任何束缚、规则、教条都会使他恼怒。他厌恶限制自由的一切。他说,他力求“用自己的心作画,而不为风格伤脑筋。因为本能正是艺术的基础。”

  .象凡高一样,他偏爱浓烈的色彩。他说:“我把全部色调的亮度提高,把我所感觉到的每一件东西都转变成一首纯色的管弦乐曲。”他总是把那从颜料管中直接挤出的明亮颜色,堆到画布上去。他偏爱饱满的橙色,往往以鲜明的红色与之呼应,并以强烈对比的色彩(蓝、绿)来强化其视觉冲击力。他偏爱厚涂的笔法,喜欢以旋动的笔触和粗重的黑线,勾画物象的结构。

  《塞纳河畔的采石场》是弗拉芒克野兽派风格的一件典型作品。画中,强烈的大红色与绿和蓝色的对比,产生热烈动荡的气氛。那些狂放而毫无秩序的树枝,有如火舌一般在空中颤动、飞舞,显得尤为触目。热烈的色彩与飞舞的笔触,使画面给人以狂野动荡之感。面对这幅画,就仿佛耳边响起了锣鼓喧嚣的振耳音乐,人们无法从中以宁静的愉悦来体验自然的和谐。几乎画中的一切,都让人感受到画家的那种狂躁而暴烈的性格。弗拉芒克曾说:“绘画就好象一个溃疡。它把我心中的邪恶淌完了。如果不是有点绘画天赋的话,我将会是很坏的人……在一个我极可能会弄出丢炸弹的事情的社会里——这将使我被判处死刑——我努力使这股冲动升华为艺术的表现,在绘画中表达出来,我将颜料直接从颜料罐子挤在画布上。如此,我才能够利用我那种破坏的本能去再创一个感性的、生活的、自由的世界。”(弥勒著,李长俊译《野兽派》,台湾大陆书店出版社,第70、71页)这与德国表现主义画家,几乎是一个腔调。




《威斯敏斯特大桥》,德兰作,1906年,布面油画,100x80厘米,巴黎,私人收藏。



  德兰(Andre Derain,1880—1954)是野兽派画家中重要的一员。他出生于夏特的一个富商家庭,从小聪明好学,受过严格的教育。在著名的夏普塔尔中学毕业后,他被其家庭送到中央高等工艺制造学校去学习工程学。后来他突然决定学习绘画。他与弗拉芒克结为好友,两人在夏特共租一间画室,创建了著名的夏特画派。他还与马蒂斯一起去柯里欧尔作画,正是在那里,形成了其后来在秋季沙龙上引起轰动和非议的所谓“野兽主义”画风。

  在绘画上,德兰与弗拉芒克不同。他并不轻视传统,而是对博物馆的艺术始终情有独钟。“尽管他对野兽派的爆炸性色彩有过初衷的热情,但是他经常挂在胸怀的,是一种更规矩、更古典的传统观念的绘画概念。”(阿纳森著《西方现代艺术史》,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第98页)。正因为此,他后来脱离野兽主义,最终走到了传统的路子上去。

  他在野兽主义时期,曾热衷于强烈的色彩表现。他曾说:“色彩成了炸弹。它们必然会放射光芒。在其新鲜感中,任何东西都可能上升到真实之上”。(尼古斯·斯坦戈斯编《现代艺术观念》,四川美术出版社,1988年,第22页),他把色彩视为绘画的灵魂,试图通过色彩“跳出再现的陷井”。然而其画风并不象弗拉芒克那样粗放,而是显得更加轻松和精致。当弗拉芒克偏爱暖色,热衷于朱红或铬黄与钴蓝或群青的对比时,德兰则喜欢上一种较为微妙和雅致的冷色调的色彩关系。他—的画上,一些紫红和暗粉红色,往往点缀在绿和蓝的冷色中,显得十分协调。那弯曲扭动的线条以及短促、断续的笔触,则轻快流畅,流露出精巧、典雅的意味。

  德兰1906年画于伦敦的一组表现泰晤士河的作品,是其野兽派风格的最出色之作。那次伦敦之行使他大获灵感。伦敦的迷人景色使他心旷神怡,那些“产生在户外的充满大白天阳光的形状”,勾起了他用色彩来表达其感受的强烈愿望。不过,他画中那些沐浴着灿烂阳光的景物,并非印象派画中朦胧不清的那种。它们轮廓鲜明,充满光辉,其鲜艳浓烈的色彩与其说是自然景物的再现,不如说是主观感情的表达。《威斯敏斯特桥》是他这一组画中的代表之作。在这幅画上,德兰选择了高视点的构图,把大片绿色、黄色、红色和蓝色,作为主色铺展。这些色块的强烈对比关系,使画面充满节奏和张力。那弯弯扭扭地缠结在大片补色块面上的纯色树枝,起到了使对比色互相调和的作用。全画色点斑斓,色调明亮,形状简洁,笔触颤动、有力,反映出德兰处理画面色彩与结构的非凡技巧。


  
《挂着旗子的街道,勒阿弗尔》,杜飞作,1906年,布面油画,80x65.8厦米,巴黎,国立现代艺术博物馆藏。



  杜 飞 (Raoul Dufy,1877—1953)是一位受马蒂斯影响而转人野兽派行列的画家。他的画风格清新,色调鲜明,惯以一种速写式的笔法,以细粹的线条和笔触,以及明亮、淡薄的颜色,来表现活泼、欢快的图像。

  杜飞生于法国最迷人的城市之一勒阿弗尔。父亲是一家小金属公司的会计。杜飞十四岁时就离开中学,到家乡的一家公司当职员。他酷爱绘画,从1892年起,他不顾父亲的反对,每晚八点钟下班以后,便去市立美术学校上夜校。1900年,他获得每年1200法郎的奖学金而来到巴黎美术学院学画。1901年,他以一幅题为《勒阿弗尔黄昏》的作品人选法国艺术家沙龙。他起初十分迷印象派和后印象派画风,追随莫奈、毕沙罗、凡高及塞尚的风格,后来他转向了色彩强烈的野兽主义追求。1909年以后,他形成自己独特的画风,往往在白色底子上薄薄地涂上明快的色彩,再以简洁的线条勾画物象轮廓。他的画,优雅纤秀,轻松愉快。在他画上,几乎找不到丑陋的东西。他的表现手法,虽然趋于写实和具象,但是却富有东方情调,充满装饰意味。

  1905年,杜飞见到了马蒂斯的油画《奢华、宁静与快乐》,为之大受震动。他说:“在这幅画前,我懂得了全部绘画的道理,看到素描和色彩所反映出来的神奇想象力,印象派现实主义失去了对我的魅力。”于是,他不再崇拜印象主义,转而热衷于野兽派风格的绘画实验。他以明亮的色彩和装饰性的笔调,去画那些热闹的街道和舞会场面,成为野兽派画家中重要的一员。

  1906年,杜飞画了几幅表现其家乡国庆庆典场面的画。这些作品与其说是出于爱国的动机,不如说更是出于对艺术形式表现的追求。《挂着旗子的街道,勒阿弗尔》便是其中的代表。在这里,他把旗子的色块当成了画面重要的构成要素。那一面面由红、白、蓝的条块所组成的法国国旗,既加强了街景的华美与节庆气氛,同时又在画面上产生抽象的几何图案意味。在这幅画中,那些似乎被夸大了好几倍的旗子,占据着很大的面积;而下部那些人物形象,则看上去是那样矮小,与旗子形成鲜朋的对照。杜飞对于旧日现实主义的幻觉表现毫无兴趣,他显然感到没有必要确切地表现那一面面旗子是如何挂在两边的房屋之上。这些旗子似乎是透明的,在左下角的旗子上我们可看见两个人物清楚地映透出来。令人称奇的是,该画虽然采用野兽派的大色块平涂,但色彩效果却并没有节日的那种热烈感,而全画的基调也是如此。画面的白色并不真那么白,而是被轻淡的灰色所减弱,这使全画具有某种庄严感。这幅面,其实是画家在乎面上进行的几何构成实验。


  
《贫民区的基督》,罗奥作,1920年,布面油画,109x86.5厘米,东京桥石艺术博物馆藏。




  在野兽派绘画中,罗奥的画以其深沉、神秘的气息以及粗犷、厚重的画风,显得别具一格。罗奥(Georges Rouault,1871—1958)出生于巴黎的一个细木工家庭。十四岁时,他便在玻璃画作坊当学徒,学习修复中世纪玻璃窗画的技艺,同时还在巴黎装饰艺术学校上夜校。1891年,他考入美术学院,不久即成为象征派画家莫罗的得意门生。莫罗死后,他曾任陈列莫罗作品的小型博物馆馆长。在绘画上,他起初偏好学院派的风格,后来在经历了一段时期从肉体到精神的危机之后,他选择了一种粗犷有力的画风。1903年,他参与创建了秋季沙龙,成为那些当初还赞赏他的院士们所攻击的对象。在对宗教和社会问题的深思中,罗奥确立了他自己的艺术个性。他偏爱凡高、高更和塞尚,这使他在1905年成为野兽派的同路人。

  罗奥的画富于激情,充满爱与怜悯,渗透着宗教气息。他热衷于描绘社会的阴暗面,通过人物形象来表现他对于丑恶与堕落的诅咒。在这一方面,他的画堪与哥雅及杜米埃的作品相比美。他曾常常出入巴黎地方法院,观察那些失去上帝恩宠的人们。在他画上,丑陋的妓女、落网的歹徒、冷酷的法官,成了常见的形象。他画风简洁、有力而粗放。在他的画中,鲜明的色面总是为粗重的线条所框住,令人想起中世纪的玻璃窗彩画。他往往以深色的粗线迅疾地勾画形象,廖廖几笔,便能形神皆备。那粗重的轮廓线、浑厚的色层以及浓重的色彩,使他的画充满强劲的力感与节奏。事实上,他的作品除了情感热烈和手法粗犷之外,与野兽派并无共同之处。在很多人眼里,他更象是一个德国“桥派”画家那样的表现主义者,而不太象他法国的野兽派同道。

  《贫民区的基督》是罗奥的一幅油画代表作。在这幅画上,他把基督表现在一片破落的街景中。我们看见,一轮圆月静静地挂在夜空,月光洒在这片穷苦人所居住的地方,肮脏的街道向着远方伸去,背景中呈现出破旧的土屋和烟囱。在这寂静的夜色里,基督正引领着他的堕落的子民缓缓前行。画家并没有在基督的头上画上那圈代表其救世主身份的光环。对他来说,基督不需要用光环来表示。他所采用的,是一种完全不同于那种虚假金光的东西。他以他自己的信仰,用他内心的爱与怜悯,来体会基督的超于凡俗的神性。他把基督当作受苦难的人类最大的希望去表现。在这里,所有的神秘都通过画家的画笔,通过那渗透在画布和颜料里的炽热的情感,而传达给我们。此画表现方式,让人想起凡高和高更的作品,不过它也许更接近中世纪玻璃花窗彩画的风格。然而,那些粗犷的黑色轮廓、强烈浓重的色彩以及厚重有力的笔触,其实还是属于罗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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